刑法的解释
- 法律一经制定就已经滞后。——英国法学家梅因 法言
- 因此一个成熟的法律人,最重要的是学会如何去解释法律。
解释的原理
- 形式解释
- 强调法条的形式逻辑。
- 实质解释
- 强调法律背后的精神。
- 解释刑法时,应在形式解释的基础上,考虑实质解释的需要,这是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 形式上符合刑法条文的行为,必须要证明在实质上侵害了法律要保护的利益和规范才能被视为犯罪,否则就不能加以处罚。
解释是对刑法条文规则的适用,而不是创造规则,解释是司法活动,而非立法行动。
- 主观解释
- 认为在解释法律时要考虑立法者的立法原意。
- 客观解释
- 认为无须考虑立法原意,应根据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进行解释。
- 在解释法律时要尊重立法者给定的语言,不能脱离语言的极限,在这个基础上,可考虑社会生活的实际需要。
在形式基础上追求实质,不能脱离形式考虑实质。在主观基础上考虑客观,不能脱离立法者给定的语言任意解释。
《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这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真警察抢劫能否适用这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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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不能将“冒充”解释为“假冒和充当”。
解释的分类
按照效力分类
- 立法解释
- 司法解释